1月2日,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,在粤港澳大湾区、上海市和浙江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,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贸易收支时,简化部分程序,并给银行更大的自主权。
公告地址:http://www.safe.gov.cn/safe/2019/0102/11089.html
下面解析一下这条政策将为我们外贸企业带来怎样的便利。
Q1这条政策给企业带来的最大利好是什么?
答:这条政策将从根本上简化货物贸易项下的单证审核要求,对于诚信良好、货物贸易背景真实明确的企业,基于银行事前的展业,可直接为其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,从而免去了大量单证的流转,这将极大地提高货物贸易外汇交易的便利性。
Q2谁可以享受这条政策带来的红利?
答:试点首先是在粤港澳大湾区(粤港澳大湾区指由香港、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的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中山、东莞、肇庆、江门、惠州等九市组成的城市群)、上海市和浙江省。
Q3具体有哪些细则?
答:试点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。
1.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。
银行按照“了解客户”“了解业务”“尽职审查”的展业三原则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。
以前根据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汇发(2012)38号)的规定,银行需逐笔审核报关单或合同或发票,至少其一,有时还会要求补充其它材料。便利化之后,若银行能够确认交易真实合规,可简化单证审核,相应地减少企业准备纸质单证和银行审核的成本,缩短业务办理时间。
2.贸易外汇收入无需经过待核查账户。
试点企业真实、合法的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收入,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。该便利化措施预计将会节省企业半天到一天的时间,方便企业更早用款。
3.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手续。
超期限退汇及非原路退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。
所谓“特殊退汇”业务,是指退汇日期与原收、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(不含)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的业务。根据现行外汇管理法规,对于这类业务企业应当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。实际操作中经常会遇到客户因对政策不了解,直接跑到银行申请办理特殊退汇业务的情况。在银行业务人员向其解读政策后,客户又要先跑往外汇局办理《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》,再回银行进行业务处理。新政试点后,试点企业不再需要到外汇局办理特殊退汇业务的登记手续,减少了往返外汇局和银行的次数,提升了客户办理业务的体验。
4.简化进口报关核验。
银行能确认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,可不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。
Q4什么时候可以落地?
答:1月2日外汇局发布了这条政策,之后广东、上海、浙江分局官网均同步发布,表示将稳步推进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,营造良好营商环境,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。
实际操作中,各地分局制定细化方案,符合条件的银行可开展试点。能够享受红利的试点企业通常由银行确定,银行通过对客户的了解,从中优选出信得过的企业做试点。